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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外事和港澳事务管理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活动有关事宜的职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担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承担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的责任。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

(六)承担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活动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报批事宜。

(七)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责任。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含电子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申办业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我市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代管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

(十二)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信方式

    南京市外办: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0、11楼
    邮编:210019
    传真:025-68787355
    电话:025-68787300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参照国家规定调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夏季工作时间参照市政府规定调整)。

根据宁委办发〔2019〕31号、宁编办复〔2022〕4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职责,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我市对外工作中长期规划;研究涉外领域重点问题,综合研判国际形势对我市的影响,并就相关对外工作提出建议;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办理市各部门、区和单位报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组织拟订外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划;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研究分析国际形势、国别政策及热点问题,为全市外事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承担信息工作。

(二)秘书行政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出国来华管理处。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因公临时赴港澳地区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廉政、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签证及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和管理。

(四)美大处。研究分析美洲和大洋洲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的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有关事项;承担来我市访问的主管地区、国家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审核或审批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五)欧非处。研究分析欧洲和非洲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的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有关事项;承担来我市访问的主管地区、国家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审核或审批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六)亚洲处。研究分析亚洲地区、国家的形势和政策动向;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我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的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有关事项;承担来我市访问的主管地区、国家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审核或审批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七)港澳事务处(多边合作处):承担市委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我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关事务;承办主管地区出访、来访有关事项;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各领域开展多边交流与合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主导创立的国际组织日常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报批等工作。

(八)涉外管理处。承担管理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及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承办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负责海外侨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我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市有关边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新闻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

(九)友协工作处。负责我市有关民间外事工作;开展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友好城市事宜的综合协调,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承担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吕璟,男,汉族,1982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外办全面工作。

张斌,男,汉族,1968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安全、保密、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机关党建、群团、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秘书行政处、友协工作处、机关党委。

夏炎,男,汉族,1974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欧洲、非洲等地区国际交流工作,港澳事务、多边合作事务和因公出国(境)、外国人来华邀请、国际会议等管理工作,以及外事翻译中心工作,分管出国来华管理处、欧非处、港澳事务处(多边合作处)、外事翻译中心。

皇甫朝晖,女,汉族,1971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美洲、大洋洲地区国际交流工作和涉外管理等工作,分管美大处、涉外管理处。

孙曼,女,汉族,1972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亚洲地区国际交流工作,分管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亚洲处。

张军,男,汉族,1968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市管)。

工作分工:受党组委托,协助党建、群团和作风建设工作。

徐加汉,男,汉族,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市管)。

工作分工:受党组委托,协助机关安全、友协和涉外有关国家安全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