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沙特大使馆关于当前沙特局势的安全提醒
连日来,沙特利雅得、达曼等地机场和重要设施持续遭导弹和无人机袭击,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利雅得哈立德国王国际机场目前仍无恢复运营确切信息,多地机场航班大面积异常。一些城市内民房因拦截导弹碎片落入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多地学校改为线上授课,部分企业要求居家办公。局势还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中国驻沙特使领馆再次提醒在沙中资机构和中国公民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一、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和沙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和警报,以及中国驻沙使领馆发布的安全提醒。
二、减少非必要外出,远离机场、石油设施、军事基地等敏感地区。
三、保持冷静,确保人身安全。收到警报或遇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就地避难等措施。
四、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切勿拍摄、发布或传播任何与沙特政府机关和军事单位、外国使领馆、军事活动或遭受袭击等相关照片和视频。
五、有乘飞机出行计划的旅客请与有关航司保持密切联系,以免影响行程。拟来沙特转机的中国公民慎重考虑当前沙航空状况。发生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理性维权。
六、拟陆路赴第三国人员请注意有关国家入境规定,携带好重要证件。长途行车务必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联系电话
沙特当地应急电话:报警 999(利雅得、麦加、麦地那、东部省为911);交通意外 993;救护车 997;火警 99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沙特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
+966-11-4831590
驻吉达总领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
+966-508399809
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冒充总领馆工作人员实施电诈的领事提醒
近日,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获悉,有不法分子冒充总领馆工作人员,编造借款购买机票由头,打电话要求领区一位中国公民将大笔资金转账至所谓“工作账户”,所幸最终被识破,未造成财产损失。
总领馆在此郑重提醒在老挝或来老旅游的中国公民,任何打着总领馆或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名义,要求汇款转账或索取财物等行为,均是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圈套。请领区中国公民务必提高警惕,树立反诈意识。接到陌生来电或消息请核实对方身份,辨别信息真伪,不盲目汇款转账。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身份证、护照、银行卡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如不幸遭遇电信诈骗,请及时报警,视需要也可向总领馆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正告不法分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诈”海无边,回头是岸。
联系电话
中国外交部24小时全球领事保护热线:
+86-10-12308
+86-10-65612308
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领事保护热线:
071-212989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领事保护热线:
021-315105或315100
老挝报警:1191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关于遵守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规定的领事提醒
近期,有多名中国公民出入境乌兹别克斯坦时因未遵守相关规定而受到乌海关处罚。为此,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谨发布以下提醒:
一、请严格遵守乌海关规定。乌海关对各品类物品出入境有明确规定,详见海关官网。特别提醒:应乌方邀请来乌参加展览、开展学术技术交流、进行无偿援助等非盈利性活动的,也要提高风险意识,务必请乌方邀请单位协助提前确认相关物品出入境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二、请勿携带违禁品出入境。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爆炸物和爆破工具;激光发射器;烟火装置;与赌博相关的老虎机等;功率超过40W的白炽灯炮;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均属禁止或限制出入境物品。携带野生动植物相关物品、枪支弹药、无线电设备、宗教文献和文物等入境需先获得乌有关主管部门许可。
三、请勿超额携带自用物品出入境。
(一)满足境外停留时限要求的自然人经国际机场入境可免税携带价值1000美元以下商品,经铁路、水路口岸入境免税携带商品金额为500美元,经公路口岸为300美元。主要免税入境商品限额如下:酒类不超过2升,香烟不超过200支,雪茄不超过5支,香水、香氛等不超过3瓶(不超过300毫升)。
(二)自然人可免申报携带价值5000美元以下商品出境,超出该数额商品需提前申报。主要免申报商品限额如下:大米不超过3公斤,面粉制品不超过5公斤,肉类、糖、植物油不超过2公斤,新鲜蔬果及干果不超过40公斤,成品首饰黄金不超过65克、白银不超过200克。如携带乌本国生产的贵金属制品出境则须持有证书。
(三)个人自用药品数量不超过10种,每种药品不超过5个外包装单位;医疗产品数量不超过5个单位。药品和医疗产品必须保留制造商原产包装。携带非常规类药品和处方药需向海关申报。
四、请勿违反海关申报要求。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以手提行李或随身行李的形式携带需申报的物品出入境时,应提前准备好申报单向海关申报。本人对所携带物品无法确定其是否需要申报的情况下,建议经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联系电话
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咨询电话:
+998 55 502 86 30转分机号4136或4137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 10 12308
+86 10 65612308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电话:
+998 93 501 85 74(仅限中国公民海外求助领事保护,不提供业务咨询)
来源:中国驻沙特大使馆、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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